各乡镇、街道办事处、区直各部门、各社会团体:
为推进我区“七五”普法规划有效落实,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,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、感染力,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,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区举办第二届法治微电影、微视频作品(稿件)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征集活动,调动全区各界法治宣传力量,推动法治微电影、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,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,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的积极作用,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,进一步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。
二、活动主题
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壮美祖国
三、作品征集时间
本次作品征集自2019年5月22日至7月21日结束。
四、征集作品类别
本次征集作品的形式为:法治微电影、微视频、法治公益广告、本单位法治建设纪实等作品。
五、征集作品要求
(一)应征作品的内容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规定,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。作品应贴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需求,也可结合单位法治建设实际,要求结构清晰,内容完整。
(二)坚持“本地语言、群众演员、身边故事、举案说法”原则,通过叙一事,讲一法,明一理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。
(三)作品题目自定,提倡创意独特,通俗易懂,用故事诠释法律法规。作品开头为片名,加字幕表现对话内容,作品内容禁止商业性内容或任何外部链接。
(四)法治微电影、微视频时长10~20分钟,必须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。法治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。法治微电影、法治公益广告作品要求高清,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,视频格式为mpg、avi、mp4、flv等。
(五)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,作者须拥有作品的知识产权。凡被认定属于抄袭、剽窃的,将取消参评资格。对于作品中涉及的肖像权等法律问题,由报送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(六)作品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报送。同一作者投同类作品不超过两件,获奖次数不限,参选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。
(七)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区司法局拥有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使用获奖作品的权利。
六、奖项设置
(一)法治微电影、微视频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
(二)法治公益广告类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
(三)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名。
七、作品报送及展评
(一)作品报送(2019年5月22日—7月21日)。各参赛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,将作品以“单位+作品名称”形式,统一报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(区司法局)。
(二)作品展评(2019年7月22日—9月20日)。邀请电视台编导、报社主编等专家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。通过专家评审和群众网上展示投票,经加权综合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推荐上报中央、省、市相关活动参加评选。
八、有关要求
(一)积极宣传,广泛动员。各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法治微电影、微视频大赛,发挥聪明才智,创作出代表本单位特色,有浓厚法治气息和人文情怀的作品。
(二)高度重视,精心安排。本次法治微电影、微视频大赛,作为今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将与法治示范单位创建、各单位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相结合,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,推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大众化、常态化。
(三)择优推荐,及时上报。各单位和个人要把握好时间节点,按照通知要求,筛选优秀作品,在规定日期内报送至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(区司法局)。
联系人:孟子瑞
电 话:0319-5258105
邮 箱:xtsqdqpfb@126.com
邢台市桥东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5月15日